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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江中学2019—2020学年度 “感动沧中十大人或事”评选工作方案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7-06 16:36:13
沧江中学2019—2020学年度“感动沧中十大人或事”评选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高尚品德,做明白学问”,为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爱生如子、为人师表的崇高师德风尚,创设积极、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引导教职员工、家委会及社会发现美、赞扬美、弘扬美,用身边的榜样感动自我,感动他人,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感动沧中十大人或事”评选活动。
二、评选范围
时间范围: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人员范围:全校教职员工
三、评选条件
1.在教学岗位上兢兢业业、用心育人、潜心施教,关爱学生,十几年或几十年如一日,教学业绩突出,成为全校教师的标杆。
2.立足自身岗位,以校为家,默默奉献、任劳任怨,不倦怠、不懈怠,甚至带病坚持工作,为学生的成长,为学校的发展恪尽职守。
3.注重公平正义,弘扬民族大义,以实际行动传递社会正能量。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孝敬父母等。
4.热心学校公益事业,乐于助人,用自己的力量为他人、为社会撑起一片天空。如资助贫困学生、参加志愿者活动等。
5.对学校平安稳定或对学校健康发展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尤其是在学校改革创新中具有标杆意义的人或事。
四、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20.7.6~2020.7.13)
通过校讯通、微信平台公布“感动沧中十大人或事”评比活动方案,充分发动教职工、家委会参与评选活动。
第二阶段:申报推荐(2020.7.13~2020.7.15)
1.组织推荐:各级组从本年级选取具有典型代表的3件人或事,由相关教职员工填写推荐表,将300字以上的典型事迹材料和相关图片上交年级组长;后勤部门推荐2名候选人,由相关教职员工填写推荐表,将300字以上的典型事迹材料和相关图片上交后服中心;各党支部推荐2名候选人,由相关党员填写推荐表,将300字以上的典型事迹材料和相关图片上交后服中心。
2.个人自荐:教职员工可采用自荐的方式向学校办公室直接递交材料,名额不限;有意向自荐的教职员工填写推荐表,将300字以上的典型事迹材料和相关图片上交办公室。
3.校长推荐:校长办公会议可以向评审会推荐3件典型事件参与评选,并由相关人员准备好相应材料。
候选人的所有材料于2020年7月15日前上交行管中心林佩娟处。
第三阶段:事迹展示(2020.7.15~2020.7.18)
通过学校微信、校园网展示所有推荐、自荐项目的先进人物或事迹。
第四阶段:确定人选(7.18~7.19)
学校召集评审委员会会议,最终确定“感动沧中十大人或事”,并向全校公示。
第五阶段:总结表彰(2020年9月1日)
在下一学年的开学典礼上进行表彰。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杯,对于获得“感动沧中十大人或事”项目者,在上级部门评选师德先进个人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第六阶段:后期宣传,通过学校微信平台、校园网、宣传橱窗等宣传当选人事迹。
五、评选机构
设立“感动沧中十大人或事”评选委员会
组 长:谢善维
副组长:何云耀 李奕华 陆荣康 李少丽
成 员:邓辉燕 谭雪颜 钟美珍 黄胜光 刘小凤
严程江 薛少清 谢礼裕 胡丽娟 吴丽君
各年级推荐3名教师代表,后勤推荐3名员工代表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行管中心,邓辉燕兼任办公室主任。
沧江中学2019—2020学年度 “感动沧中十大人或事”推荐评审表.docx
佛山市高明区沧江中学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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