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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明区沧江中学校聘教师体检公告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7-08-08 00:00:00
佛山市高明区沧江中学校聘教师笔试、面试已全部完成,现将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对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等额人数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进入体检及考核对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事项安排
(一)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1、时间:2017年8月10日上午8:00。
2、体检集中地点: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门口(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283号)。
(二)体检程序
1、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银联卡、小一寸彩照1张(贴体检表),于体检当日上午8:00前到达集中地点,超时视为放弃体检权利。
2、考生将通讯工具关闭后交我校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3、考生按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
4、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考生到我校工作人员处领回通讯工具。
(三)注意事项
1、体检过程,考生不得有其他无关人员陪同,逾期未到或证件携带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招录资格。
2、体检过程中,考生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立即取消其体检和录用资格;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违反考录纪律予以处理。
3、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4、验血和B超项目必须空腹进行。
5、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件。
三、考核事项安排
考生体检合格后填写《高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雇用人员政审表》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修订)》。
附件:
1、2017年高明区小学教师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2、附件2:高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雇用人员政审表.xls
3、附件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修订).doc
佛山市高明区沧江中学
2017年8月8日
附件1:
2017年高明区小学教师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考生号
职位
备注
B04
历史
拟录取,进入体检
B02
历史
拟录取,进入体检
B07
历史
拟录取,进入体检
D13
数学
拟录取,进入体检
D05
数学
拟录取,进入体检
D04
物理
拟录取,进入体检
F06
信息技术
拟录取,进入体检
E08
音乐(钢琴)
拟录取,进入体检
E03
音乐(舞蹈)
拟录取,进入体检
A11
语文
拟录取,进入体检
C05
政治
拟录取,进入体检
C11
政治
拟录取,进入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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