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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沧江中学小卖部经营投标邀请函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6-07-07 00:00:00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后勤管理,提高学生生活服务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以招标的形式向社会招聘合法经营、资质信誉好、业绩优良的企业和个人经营学校小卖部,欢迎合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 项目名称:沧江中学小卖部经营
二、 项目编号:20160715
三、 招标内容及数量: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说明
01
沧江中学小卖部经营
1
项
通过综合评分,评出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小卖部经营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必须在佛山市范围内已领取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执照经营范围为包装食品、日用百货等(投标人若非佛山本地公司的必须有在佛山市范围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4、投标人必须具有不少于3年从事服务1000人以上学校或单位的小卖部或商店的承包经验;
5、如参加投标的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7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到沧江中学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身份证原件、从业人员健康证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卫生许可证原件(核对后退还)
2. 身份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卫生许可证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截止时间:2016年7月15日8:00-10:00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沧江中学综合大楼四楼党政中心办公室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7月15日10:00
九、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沧江中学综合大楼四楼校长工作室。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沧江中学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7-88228338;13058320185
联系地址: 高明区荷城街道大德路333号
佛山市高明区沧江中学
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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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大德路333号沧江中学 招生热线:8822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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