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校招生委员会核准,报区教育局招生考试科同意,现将我校2013年艺术特长生考试成绩补充公告如下:
1、音乐第10名分数为77.1分,美术第10名分数为81.1分。
2、艺术特长生专业科录取分数线与文化科录取分数线于6月24日一并公布。
佛山市高明区沧江中学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