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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人员工作职责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09-09-01 00:00:00
沧江中学保卫人员工作要求
门卫室是学校保卫工作的重要部门,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岗位,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以防意外事件发生,保障师生员工和校内公私财物的安全。为落实有关治安管理条例,加强学校管理,保障师生的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安全保卫人员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
项规章制度,认真搞好治安保卫工作,确保校园的政治安定和治安稳定。
2、上岗时必须着装、佩证上岗,保持整洁大方。卫人员应注意仪容仪表,须依时穿制服、戴工作牌上班。
3、坚守岗位,履行工作职责,在值班期间不能随意脱岗,不准在岗位处理与值
班无关的工作,不得醉酒上岗,不得带亲友回校上岗。在当班期间负责检查
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认真审查好每天进出人员及车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5、非正常时间(上课期间)学生离校,必须有老师亲笔签名的《请假条》,登记后方可放行。
6、坚持出入登记制度,外来人员不能随意入内,来访者门卫须问清事由,经传达室值班人员同意,并登记,电话联系同意后,方能放入,并在其出校门时及时回收回执单;且车辆一律停放在外面,校门口不得停放任何车辆。
7、工作态度好,礼貌接访。对来访人员必须有礼有节地进行问询、登记,原则上应引导来人与相关部门及联系人联系。如发现工作态度恶劣、与家长吵架的;或家长投诉,一经查实的,学校将严肃处理。
8、禁止学生骑自行车出入校门,保证学生人身安全。
9、学生到门卫室领取家长存放的物品时,须仔细查看学生的校牌或相关的身份证明物件,保证学生的财物安全。
10、上学要求:当班人员须站在校门口值班,协助学生干部检查学生穿校服、戴校章,按规定推车进出校门等,没穿校服、戴校章的学生暂缓进校,通知班主任或值班老师领人并扣分。站岗时间为:早上7:00~7:30,中午11:40~2:30(其中12:30~1:30可回门卫室休息),傍晚上5:30~7:15。
11、放学要求:当班人员须站在校门口值班,协助值日教师维持秩序,有序疏散学生。放学开门时间为:上午11:40,下午5:30,周末放假4:30,不得提前开门放学。
12、每天晚上10:30后,按学校要求关教学楼灯光和锁好铁闸。
13、值夜班人员要坚守值班工作岗位,不能睡觉,要经常巡逻守护校园,要求每
隔一个小时巡一圈,并做好巡查记录。遇有重要情况,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
报,紧急情况同时向学校主要负责人汇报,并打110报警。
14、 严格按值班安排表上班,做到有事请假,不得私自请人代班,不得随意调
换班,如确因需要,必须向主管人员请假,待批准后实行。
15、保卫人员要主动教育和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和现象,并保持清醒的头脑,不
与学生发生冲突。不能处理的须及时向值日领导或教师反映有关情况。
16、学会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实施24小时全方位监控。
17、 负责节日和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确保工作,严防各种破坏活动,杜绝一切
事故的发生。
18、爱护本校师生,对师生应和蔼、热情,尊重同事,团结协作,共同搞好工作。
19、节假日(包含寒暑假),保卫人员要坚守岗位,工作要求与平时一样。
20、因个人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学校将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21、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佛山市高明区沧江中学
二〇〇九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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