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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江中学转学办理办法(暂行)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09-08-31 00:00:00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学籍管理办法,规范我校转学办理程序,根据市、区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转出办理程序
1、家长带备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学生户口簿复印件1份到我校教导处办理。
2、家长填写《转出申请表》,班主任签名确认。
3、家长领取《转学联系函》1份和《转学证明表》2份。
4、家长带备《转学联系函》1份和《转学证明表》2份到接收学校审批盖章。
5、家长带备《转学联系函》1份和《转学证明表》2份到接收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盖章。
6、家长带备《转学联系函》1份和《转学证明表》2份到高明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批盖章。
7、家长带备《转学联系函》1份和《转学证明表》2份到我校领取学生学籍资料。
8、家长交《转学证明表》1份和学生学籍资料到接收学校,学校保存《转学证明表》1份。
二、转入办理程序
1、家长到我校教导处办理和领取《转学联系回函》1份和《转学证明表》2份。
2、家长带备《转学联系回函》1份和《转学证明表》2份到学生原校审批盖章,并领取学生学籍资料。
3、家长带备《转学联系回函》1份和《转学证明表》2份到原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盖章。
4、家长带备《转学联系回函》1份和《转学证明表》2份到高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批盖章。
5、家长带备《转学证明表》1份、学生姓名为户名的高明农村信用社存折复印件1份、学生姓名的户口薄复印件1份和学生学籍资料到我校教导处办理最后转入和交费确认手续。
三、休学办理程序
1、家长办理休学证明材料(区级公立医院)
2、家长带备休学证明材料和休学申请书到我校教导处审批。
3、家长带备休学证明材料和休学申请书到高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批、备案。
4、家长带备休学证明材料和休学申请书到我校教导处备案,班主任签名确认,并领取《休学证书》1份。
四、补充说明
1、学生学籍资料包括学生学籍卡、学生健康卡或体检表、学生德育考核表。
2、转出外省、国外且暂未办理转出手续的,在学生入学资料的户口薄复印件上简要说明理由,并由班主任、级长、学校领导签名确认。
五、本办法自2009年9月1日起实施。
佛山市高明区沧江中学
二OO九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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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大德路333号沧江中学 招生热线:8822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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