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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那一抹粉红色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7-10-12 00:00:00
作者:张钰林 组别:初中
学校:高明区沧江中学八年级2班 指导老师:陈艳晖
学校地址:高明区大德路333号
守护那一抹粉红色
——一个反家暴的故事
法律好比鲜花,无声无息却漫山遍野地盛开;法律好比保护神,寸步不离地守望我们;法律好比紧箍咒,不动声色地约束我们;法律又好比铁面包公,无私地维护公序良俗。法律的力量早已覆盖了我们的生活,就拿身边的例子说吧。
上个周六中午,我正在小区散步时,无意中看见有一个穿着粉红色连衣裙的小女孩蜷缩在树下不停地抹眼泪。
我走到她旁边,小心地问:“小妹妹,你怎么啦?”她稍微迟疑了一下就“哇哇”地痛哭起来:“爸爸又打我和妈妈了!我最讨厌爸爸了,爸爸是坏人!”她扑进我怀里,委屈地呜咽着。我这才发现,小女孩的胳膊上青一块紫一块,白嫩的腿上爬着几条细长的深红色伤疤。我马上意识到这是家庭暴力啊!“那你的妈妈呢?”“妈妈个头小没力气,读书又不多,她又能怎么办呢?”她皱眉嘟嘴,轻声哀叹,噙着泪水的眼睛里写满了失落。我不禁低头沉思,本该洋溢着天真笑容的脸上却有着这个年纪不该有的悲伤和无助。我的心像被针狠狠地刺痛了,我能为这只粉红色的小精灵做些什么呢?
想到这儿,我立刻上网查找相关资料。我了解到小女孩的爸爸违反了《反家暴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禁止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可是,很多的家庭却缺乏法律意识,未成年人更是不懂如何保护自己,如果社会对家庭暴力置若罔闻,这些孩子将失去避风港,甚至在心灵上“流离失所”。都说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可是当一个孩子每天生活在被殴打的阴霾中,他还来不及绽放,就已经凋零了,这是何等痛心疾首的事啊!
我赶紧把查到的法律知识告诉小女孩,让她转告给妈妈。
第二天,我经过那棵树时,小女孩像蝴蝶一样飞过来,她说在这里等我很久了。她悄悄地告诉我,昨天下午她妈妈就打电话托人上网查找资料,她妈妈还专门咨询律师,找到居委会请求帮助。有了法律这一坚实的后盾,她妈妈终于不再沉默,鼓起勇气要反抗爸爸的虐待,爸爸似乎也不敢对她们母女那么凶了。
前天,又遇见这只粉红色的小精灵。她露出两颗小虎牙,久违的阳光终于驱散了阴霾。那笑容又像一朵亭亭玉立的粉红色睡莲,静悄悄地绽放在干净的小脸上。
这寥寥数行法律文字,改变了一个孩子的命运,拯救了一颗稚嫩的心。没有了法律武器,不仅仅是“粉红小姑娘”,还会有无数人活在痛苦之下。法律是冷酷无情的寒霜,也是温暖四方的阳光。如果我们知法、懂法、守法,那么法律就是阳光。如果我们共同守护那公序良俗,那么我们就是尊敬法律的人。
愿你被法律温柔以待,愿法律被你尊敬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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